| 北京市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开始发放 |
|
| 2009-10-23 14:46 文章来源: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根据财政部、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6号《2007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》要求,北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准备就绪,于2009年10月15日开始发放。凡符合《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公告》条件要求的法人车主可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章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本单位发票以及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凭据领取补贴。私人车主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章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和本人身份证,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领取资金补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