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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的通知
2007-07-18 16:28  文章来源:北京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各有关企业:
  中国—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倡议,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国家级、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,每年10月在中国南宁举办。据大会组委会统计,2006年第三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商品交易总额12.7亿美元,签订国际投资合作项目132个,总投资58.5亿美元,签订中国大陆投资合作项目301个,总投资553.7亿元。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已成为在中国举办的大型综合性展会之一。
  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将于2007年10月20日—10月2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。展会受到了各国企业家及商业人士的关注,展会规模及形式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,为企业创造了贸易机会。市商务局将组织北京企业参加展会,具体事宜由商务服务中心承办。本届博览会分商品贸易专题、投资合作专题、农村实用技术专题、“魅力之城”专题四大专题展区,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,其中室内展位2500个,室外展位500个。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 展会名称:中国—东盟博览会  CHINA-ASEAN EXPO
  二、 展会时间:2007年10月20日—10月23日
  三、 展会地点: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
  四、 商品贸易专题展区设置:
  机械设备: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、电力设备、港口机械、工程机械、农用机械、纺织机械、汽车及配件等。
  电子电器:家用电器、电子和信息产品、通讯产品等。
  建筑材料:铺装材料、室内装饰材料、化工涂料、卫生洁具等。
  农用生产资料:农药、农膜、种子、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。
  东盟商品专区:电子电器、日化产品、农产品、食品、家具、珠宝玉器、工艺品、棕榈油及制品、矿产品等。
  五、 展位费用另行通知。
  六、报名截止时间:2007年7月31日

  联 系 人:杨华、张伟、王展
  联系电话:65597990、65140432、85163062
  传  真:651404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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