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出口企业: 为落实《商务部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》的要求,出口企业如有出口玉米粉、大米粉(香港以外)的意向,可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申请出口配额。 联 系 人:张炳词 联系电话:85163132 E-mail:zbc@bjmbc.gov.cn。 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